退役士兵安置yd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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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人员享重点安置优先选机关事业单位理论考试28日举行

    早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退役士兵参加“双考”安置的条件范围等,5类退役士兵享重点安置,可优先选机关事业单位,而在档案考核中,进藏、进疆地区服兵役、参加维和等7类特殊情况可予以记分。另外,理论考试将在28日举行,715日可查询“双考”成绩。

5类退役士兵享重点安置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凡符合在本市辖区内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在部队未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双考”安置。对入伍前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复工复职,不参加“双考”安置。单位巳破产、兼并使退役士兵不能复工复职的,经市和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安置部门批准,可以参加“双考”安置。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据悉,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拟定下发后.举行退役士兵公开选岗安置会议,安置计划张榜公布。对转业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和烈士子女等退役士兵重点安置,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大部分用于重点安置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岗结束后,其他选岗人员一并按照“双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名次公开、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动放弃参加“双考”或参加“双考”不愿选岗以及对选岗不满意的,可在公开选岗后30日内申请自谋职业。

7类特殊情况可加分

    据悉,所谓“双考”就是实行档案考核和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档案考核成绩根据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及德才表现情况确定,实行综合记分的办法。按照服役年限记分的基础分为30分,每服役一年记2分;立功受奖也记分,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荣誉称号一次记30分,荣立一等功一次记20分,二等功一次记10分,三等功一次记3分,优秀士兵一次记1分,嘉奖一次记05分;在伤残记分上,因战因公评定为510级伤残退役士兵,分别记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职务记分为班长记2分;副班长记1分。

    此外还有7类特殊情况予以记分:进西藏、新疆地区服兵役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加记10分,不满两年的按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参加联合国维和任务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维和时间满一年加4分;从事潜水专业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2分;从事核专业的,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特、一等核辐射保健津贴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3分,享受二等的每满一年加O2分,享受三等的每满一年加O1分;参加1998年抗洪抢险、2008年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5·12”四川汶川抗震救灾、“4·14”青海玉树抗震救灾、“3·14”藏区维稳、“7·5”新疆维稳的,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5分;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退伍后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大专生加3分,本科生以上加5分;退役士兵是烈士子女的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0分。

    除了加分外,还有扣分,对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扣减3分、5分、10分、15分。

青岛早报2014-6-20/6 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