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yd1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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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年315日施行工商部门举行培训以便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20143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将施行,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改。昨天,市消保委、市工商局召开新消法颁布实施座谈会,“老工商”总结归纳了5大亮点。网购七天内可无理由退货、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惩罚力度、经营者要为消费者信息严格保密、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新消法将着重从这5个方面给消费者更全面、有力的保护。

新消法明年“3·15”实施

    10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案)。这是消法自1993年颁布20年来的一次重大修订,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在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的义务、消协组织的地位、作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重大突破,是名符其实的一部新《消法》。”市工商局副局长徐冰告诉记者,为推动新消法实施前的宣传、学习、贯彻工作,市消保委、市工商局召开了新消法颁布实施座谈会,目前,工商和市消保委等各有关单位正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内部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新消法的技能,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亮点1

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

    “这次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是消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市人大法制工作室法规处处长刘志荣告诉记者,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我国现行消法只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等9项权利,但没有隐私权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刘志荣说,而近年来,因住宿、网上购物等因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经营者利用职务之便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当做商品出售牟利。对此,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亮点2

消费者七天内有“后悔权”

    现行的消法中,没有直接具体规定可以退换货的天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三包"规定。目前仅有电视机、自行车等商品以及手机执行“三包”规定。“新消法确认了‘七天退货'制度,实际上是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市消保委律师团团长李明均说,根据新消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亮点3

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

    “新消保法中,将关于经营者涉嫌消费欺诈的赔偿额度大幅提高了,不但赔偿额度由原来的一倍提高到三倍,还规定了消费赔偿的保底金额是500元,即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树荣说,而现行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原价的一倍。关于“赔偿"原则,一直是消法修改的争议焦点。草案将一倍提高至三倍,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吉树荣说,“惩罚性赔偿”这一重拳规定,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的解决将发挥出积极作用。

亮点4

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今年8月发布报告显示,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网络诈骗等问题成为今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最多的问题。”刘志荣说,很多网友在网上购买东西时会遇到拿到实物的时候发现跟照片相差很大的情况,而在新消法当中,则提出了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

    “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付利大于弊,正因为电子商务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更要注重对消费者的保护。”刘志荣表示,新消法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新消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5

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维权难历来都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而在维权难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举证难。”刘志荣说,之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诉基本原则,许多消费者不得不放弃维权。新消法规定,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刘志荣指出,新法举证责任倒置考虑了消费者现实维权的窘境,有效扫除消费者维权的疑虑,实现了真正的公平。

青岛早报2013-12-11/10 记者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