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贪污第一大案yd1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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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建国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

目前涉案的新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葛彩华仍在逃

新闻提示

   这是建国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10名村官瓜分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在经济最活跃的温州,村镇已经和城市融为一体。村镇官员权力失控的背后,是一张地方官员利益勾结图。

    731日上午,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案的王启政、陈伟荣、杨金龙也同庭受审,400余名村民挤到法庭旁听,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这是温州房霸案的第二次庭审。第一次庭审是在711日。其余五名涉案人员均已被宣判,被判处5-6年不等有期徒刑。余乾寿等人是本案的最后受审者。新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葛彩华是十人之中唯一在逃者,目前已被公安部门通缉。

    这起个案件披露出有温州“小黄浦”之称的永嘉县新桥村村官侵吞村民安置房的丑闻。

开发商与村官幕后勾结

    永嘉县检察院指控,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以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涉嫌受贿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职务侵占140万元,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获得的起诉书显示,2007年下半年,由于城镇建设需要,与温州市区仅一江之隔的永嘉县江北街道许多村被征用大量土地。根据土地征用政策和各村被征用土地面积,永嘉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位于江北街道昌新路以西和华光殿后的农贸综合市场26.5亩三产返回土地指标分配给新桥村,用于建设新桥第三期安置房。

    获知消息后,多家房地产公司均有意向代建该项目,浙江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启政和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金龙尤为活跃,两人分别与时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的余乾寿多次磋商,商定取得代建权后房地产公司可以成本价享有20%的安置房,所得利润和余乾寿对半分。

    之后,在余乾寿的帮助下,经新桥村两委(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决定由王启政所在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杨金龙所在的永嘉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并由余乾寿代表村委会跟两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代建协议.协议约定两家公司收取总造价额的3%作为代建费并以此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开发建设手续,同时规定两家公司以成本价享受109套代建安置房,其中昌泰公司获得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共66套,和田公司获得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43套。

316套安置房被瓜分

    据当地纪委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此次一共569套安置房中,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家55套,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家24套。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家13套:村委员唐福新家15套,村委员胡国强家2套.村会计余臣德家39套,村出纳余承昭家32套,村办公胡文西家46套,村办公余云恩家40套,共分配了316套安置房。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各购得65套和44(按照成本价结算)。另外144套中,80套分给了拆迁户,剩下的用于抵工程款以及代建费。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在未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余乾寿擅自以村两委名义,从2008年起,连续四年给村两委成员以发放奖金等方式非法侵占集体资金共计64万元,其中余乾寿分得8万元。

失控的村官大权独揽

    回顾整个事件.令人诧异的是作为一个基层的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为何能大权独揽,受贿3000多万元.且受贿时间长达数年而未被知晓和制止?

    经办该案的一名检察官对记者表示.近几年,村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案件泛滥猖獗,屡禁不止,仅永嘉就发生多起。造成此方面问题则是多重因素诱导。

    上述检察官认为,首先是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制度上的不完善、不规范和职权上的不明确,造成了村官权力的失控;其次,由于监管的不到位甚至是缺失,再加上村集体多为“家长制”掌权,村委会主任就相当于一个“土皇帝”,无人能管;最后,由于信息的不通畅,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基层农村普及不到位,民众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被劫持。

    “最重要的是民意表达的渠道不通畅,即使村民知道自己的钱被贪污或者权益被侵占,但不知道去哪里反映,客观上纵容了村干部的不法行为。”

    另外,由于在经济最活跃的温州,村镇已经和城市融为一体,村镇官员之间也充满了利益纠缠。

    根据永嘉县纪委公布的《新桥村安置房问题调查报告》显示,一些本应该分给新桥村村民的安置房,却被永嘉县公安局、水利局等单位公职人员以40万元每套成本价买走,而房屋价值在最高峰时已经超过400万元每套。

    余乾寿2009610日以每平方米8900元转卖给温州当地其他官员,但当时,该地域的房价已达每平方米1.2-1.3万元。

    记者在永嘉采访期间发现,该案在当地已经发生两年,但是依然有70余套安置房无人认领。当记者针对这一现象询问时,当地有关部门互相推诿,隐晦再三。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给记者发来的安置房说明材料中称,70余套房产系抵押给建筑公司的工程款,由于建筑公司将安置房进行市场化运转,多次转手,导致通知不到位而没有人登记认领。但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当地纪委部门和检察机关证实。

青岛早报20130818/22 据《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