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暴利”yd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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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房地产更赚钱的行业是什么?是高速公路。随着机动车进入家庭和物流业的发展,国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的“暴利”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利润超过房地产 高速公路成为最赚钱的行业似乎让很多人意外。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显示,宁沪高速2010年主营业务营业利润率为56.21%,赣粤高速为48.81%,成渝高速为59.28%。而通常被人们提及的“暴利”行业房地产,毛利率一般也只维持在40%以下。 审计署和北京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显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亿元,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京石高速实际工程总造价为10.1亿多元,其中一多半来自养路费,到2004年12月累计收取通行费近18亿元。 这不是极端的案例。2O08年,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山东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结果显示,这些公路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变着“戏法”多收费 记者在北京、广东、江苏等地调查发现,造成“收够了还收”和“延长收费期”的情况,主要是有关管理方在收费手段上“变戏法”: 一、变“性”。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在收费3年多后,于1997年改变了经营性质,成为经营性道路,被重新批准收费30年。 二、变“质”。按照规定,高速公路收费只能用来偿还贷款、道路的养护以及相关管理成本等,不得挪作他用。但是,在各地的实际操作中,却执行统贷统还,例如广东省的广佛、广深高速这样热门线路的收费除了还本付息外,很大一部分要用来补贴那些尚不赚钱的高速公路,以及新高速公路的建设。 三、变“脸”。一些高速公路由于在境外上市或是引入了外资,也成为收费难以撼动的一个原因。例如首都机场高速就是因为在香港上市,新的3O年的收费期已经向股民承诺过。 “三变”是造成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而更深层次原因是我国现有收费公路管理政策法规存在滞后和缺失。 对症下药治顽疾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6月20日开始了公路收费专项清理工作,主要围绕公路的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收费等问题。与以往不同,这次的治理提出对于2004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建成的高速公路,以及已经转变为经营性质的高速公路也将纳入治理范围内。 对于收费期限存在问题的须制订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同时,对于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的收费公路,要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有专家表示,目前百姓意见最大、矛盾最集中的就是这类道路。这次清理工作明确这个概念非常重要和关键,将为解决这一长期矛盾提供途径。 |
青岛早报2011/7/28/21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