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十项措施振兴纺织行业yd11113 |
规划方案昨发布实施灵活出口税收政策规划期为2009年 |
第一理财专讯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了《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作为纺织工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年-2011年。规划提出了十项政策措施。 (一)继续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认真落实提高部分轻纺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口退税差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二)加大棉花、厂丝收购力度。为保护棉农、蚕农利益,通过增加中央储备或其他办法,加大棉花、厂丝收购力度。 (三)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的技术改造,以及自主品牌建设等。 (四)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包括减少流通费用,推进名牌产品下乡,推进异地质检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测等。 (五)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纺织服装行业优势骨干企业对困难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过程中,在流动资金、债务核定、人员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的,可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六)加大对纺织企业的金融支持。包括允许将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放宽中小纺织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条件,简化税务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呆账核销手续和程序,对中小纺织企业贷款实行税前全额拨备和提供风险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
(七)减轻纺织企业负担。包括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加快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等。
(八)加大对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等向纺织企业适当倾斜。(九)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十)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此前,该规划在今年2月4日获得国务院审议通过。 |
青岛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