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3·14”30名被告人获刑Yd9914 |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举行宣判大会 被告人被分别判处3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
据新华杜拉萨4月29日电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举行宣判大会,对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部分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当日,有30名被检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3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巴桑等30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放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盗窃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巴桑、索朗次仁、次仁等3人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晋美、格桑巴珠、格玛达瓦、多觉、米玛、阿旺曲央、巴珠等7人1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被告人亚杰、曲培扎西、多吉达杰、阿旺、格桑次仁、米玛、索朗次仁、洛桑桑旦、次旦、培桑扎西、拉巴次仁(大)、洛桑扎西、拉巴次仁、塔庆、土旦加措、扎西加措、格桑顿珠、旦增坚才、格桑尼玛、益西等20人3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之一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德庆乡一寺庙僧人巴桑,因带领其他5名僧人和5名当地闲杂人员,打砸德庆乡人民政府、打砸焚烧11家商铺、围攻警务人员、抢劫财物,造成巨大损失,犯了寻衅滋事等罪。跟随巴桑的其他5名同案犯僧人中2人被判有期徒刑20年3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达赖集团和境内外分裂主义分子组织、策划、蓄意制造的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且严重危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拉萨市民、学生、僧人等各族各界代表300多人前往宣判现场旁听。旁听人员表示:拉萨“3·14”事件打砸抢烧参与者的行为令人发指,审判结果大快人心。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通过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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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达赖珍惜磋商机会 |
外交部发言人:中央政府与达赖方面的接触磋商完全是中国内部事务 |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29日表示,希望达赖方面珍惜磋商机会,以实际行动停止暴力犯罪活动,停止干扰破坏北京奥运会活动,停止分裂祖国活动,为下一步商谈创造条件。 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有关提问时说: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的政策始终是一贯的。中央有关部门同意与达赖方面进行接触磋商,这体现了中央对达赖的一贯政策和博大胸怀。 “我们希望达赖方面珍惜这次机会,认清形势,改变立场,以实际行动停止暴力犯罪活动,停止干扰破坏北京奥运会活动,停止分裂祖国活动,为下一步商谈创造条件。”姜瑜说。 姜瑜指出,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央政府与达赖方面的接触磋商也完全是中国内部事务。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中国政府和人民从来不会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办好自己的事情。 姜瑜表示,希望国际社会充分理解和支持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各族人民利益所做的努力。 |
青岛早报2008/4/30/40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