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染布两千万米成"门槛" yd99-13 |
国家发改委确定印染行业准入条件 |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了规范印染行业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确实减少污染,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印染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对新建或改扩建的印染项目在节能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工艺与设备方面,《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印染项目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设备参数应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禁止采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限制采用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二手前处理、染色设备。新建印染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棉、麻、化纤、丝绸机织物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应≥2000万米/年,毛机织物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应≥200万米/年,针织或纱线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应茎≥2000吨/年。 在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准入条件》规定,企业所在地区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允许排放到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企业,需配置适当的处理设施或预留足移的处理场地,排放污染物指标达到集中处理厂或《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规定的要求;《准入条件》在企业布局、资源消耗、社会责任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印染项目必须符合这些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印染项目《准入条件》规定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环保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开工手续;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办理安全许可;融资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
青岛早报2008/4/7/12
记者 刘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