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种商品“禁入”加工贸易yd99-06 |
商务部出台今年加工贸易调整新政策 受此影响岛城企业忙转型 |
早报讯 前天,国家商务部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与去年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禁止目录相比,本次列入加工禁区的商品数最更多,涉及范围更广泛。记者从市外经贸局了解到,加工贸易占据着青岛进出口经济的"半壁江山",国家每一次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都会对青岛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产生影响。 据悉,2008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共计1816个海关商品编码,其中包括新增禁止类商品目录39个和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598个。商务部规定,新增禁止类目录的商品在2008年5月5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经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9年4月5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内销、退运或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据青岛海关统计,去年,青岛市完成加工贸易进出口216.9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的49.8%,同比增长14.1%。在传统商品加工贸易出口中,去年全市纺织、服装、箱包、鞋类、农产品、水产品、玩具七大类传统商品加工贸易出口45.9亿美元,占全市加工贸易出口的31.9%。 目前,全市有出口实绩的加工贸易企业近2800家,其中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620家。 业内入士分析,加工贸易作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形式,简单来说就是指以加工为特征的进出口贸易,即国内的生产厂家从国外进口保税的原材料、配件等在我国国内生产组装,生产出的成品再外销国外的贸易活动。目前,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我市不少企业开始转型,逐渐开发国家允许且高附加值的产品。 |
青岛早报2008/4/7/12 记者刘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