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缺陷制约我国现行社保制度Yd7906 |
青岛老年生活报2006/9/25/8刘声 |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举办的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上,专家们呼吁,应当按照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理念,较大幅度地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据了解,发达国家的贫困线是社会平均收入的1/2左右,我国即便是经济发达地区,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水平。北京市低保标准目前是310元,只是该市社会平均收入的1/7左右。 专家们指出,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尚存6种缺陷,如规定的待遇水平较低、远未实现全覆盖、严重的城乡失衡、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及其家属的社保问题突出、对贫弱人群的发展权保障严重不足、对贫势人群的福利服务严重不足等。 “当今我国社会贫富差距较大,已经超过相对合理值的上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在和谐社会与社会保障主题演讲中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提高低收入阶层特别是享受社保阶层成员,如老人、长期病患者、失业者、贫民等的生活待遇水平。采取与在职人员工资上升幅度及物价上升幅度挂钩的原则,并参照国际惯例,进行社会保障待遇的合理调整。其次,大幅度提高在职人员的最低工资水平,使其与低保拉开较大距离,增强就业对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者的吸引力,减少乃至避免“福利依赖”的弊端。 有专家指出,在目前低保标准尚难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可先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社会平均收入一半的水平,鼓励低保对象中部分有劳动能力人员实现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