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胸减肥谎言还在热播Yd7402

五类产品电视购物广告"禁播令"生效

各地方电视台不理广电总局的茬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五类产品广告的"禁播令"能否令行禁止?

    8月1日,"禁播令"实施第一天,晚11时至12时,记者搜索各地方电视台发现,丰胸减肥等产品广告并没有如期停止,依然轮番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合胯矫姿裤”“呼噜停”“净丝洗斑魔力液”“博士力眼袋全解机”“瘦儿"鞋等。

    这些产品广告,有的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还有一些广告以患者、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出现使用产品前后对比的画面。

    记者还发现,这些广告基本上只有所谓的抢购热线、全国订购热线,没有具体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之称。而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电视购物节目应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称及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

“违禁“电视台

    山西卫视播出瘦儿有氧远动鞋广告。

    北方卫视播出联合黑根生发器广告。

    内蒙古电视台播出花语梦祛斑产品广告。

    甘肃卫视播出洗斑魔力液广告。

顶风播出要严惩

部门说法

    据悉,广电总局已通知相关省区的广电行政部门,要求违规机构进行整改。各地将随时监测辖区内的播出机构,定期上报相关情况。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两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广电部门将对全国地市级以上自办频道进行严格监看,违反通知要求的播出机构将收到整改通知单,如果一个播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载:青岛早报2006/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