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化工要远离饮用水源yd7305 |
三部门联合发布监管意见 岛城发展拒绝重化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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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财经专讯 记者昨日从发改委获悉,为防止我市在发展重化工业时引发城市重态化问题,市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上重化工项目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重化工项目不能进入的具体范围。
《意见》要求,凡新上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制革、玻璃、水泥等项目,必须符合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国家现行标准基础上再提高一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准入: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环保规划;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原有设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或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负荷;被明令限期治理、没有按期完成污染限期治理任务或未经环保验收擅自开工投产的企业的新、扩、改项目。
据介绍,我市已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未予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以及不按审批内容建设的项目,应责令其停工,依法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刘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