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新科/园地第二十二期/市场形势/美贸易保护扩大到纺织领域 |
美贸易保护扩大到纺织领域
美国参议院最近正式通过了贸易法关于纺织品和服装等进口有关条款的修正案。1994年乌拉圭回合贸易协商谈判曾达成协议,美国于2005年撤消纺织品、纤维制品和服装的进口配额制。美国的纺织服装业界则认为,这一协议对美国是不公平的。现在发展中国家普遍要求美国应该免征自发展中国家进口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的关税。美国业界和一些议员们认为,关税下降不利于保护美国纤维、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的利益。今年3月初,美国宣布启动201贸易条款,对钢铁产品实行进口限制,以保护本国钢铁业的利益。上述这几项就成为了美国参议院通过修正案的依据。
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向美国出口纤维制品、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的国家和地区的,其中,包括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和越南等。修正案的宗旨是美国参加这类贸易项目谈判的代表必须采取攻势的积极态度,不能像以往那样总处于守势,要遵循的原则是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即谈判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美国降低关税,美方代表将坚持要求对方也必须按同样比率下调进口美国产品的关税,对方同意美方的要求,美方方可允诺下调关税,即执行相互减让关税政策。
这一修正案是由参议员约翰·爱德沃兹所提议,所以被称作《爱德沃兹修正案》。他说,美国不愿意参加那些"对本国纤维、纺织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协商谈判"。这一修正案还要求;美国参加这类贸易项目的谈判代表,应该在谈判对手提出增加新的贸易量之前,就要制定出对美国企业有利的谈判方案;对加入了世贸组织WTO和要加入WTO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支持他们加人世贸组织的一项条件,要推动他们实行纤维和纺织品服装贸易自由化。
国际纤维制品和纺织品业界的观察家对美这二修正案评论认为,今后发展中国家在与美国进行纤维和纺织品类产品的贸易谈判中,回旋余地将更小,谈判将更加困难,美方的要价将提高,布什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现在己由钢铁领域、农业领城,扩大到了纤维制品、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领域,有关发展中国家应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