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新科/园地/12期/质监与市场——关于甲醛标准问题 |
关于甲醛标准之我见—— 于衍
关于纺织品上甲醛含量如何制订合适的标准,以适应即将参加WTO的形势。
其实后整理中降低甲醛含量,是全世界纺织印染行业议论了几十年的事,各国包括我们国家在内,都做了不少工作,市场上一时间自称低甲醛的树脂整理剂多如牛毛,但实际如何?并不都能达到要求。我们国内的工厂又采取过一些“土”洋结合的办法,所谓“快速树脂整理”,不要说释放甲醛了,游离甲醛也无法解决,于是加一些捕捉剂,对快速树脂整理加一道水洗,变快速成为‘准快速’等等。20-30十年前一些发达国家已经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已经不仅仃留在“有剌痒感”“皮肤过敏”“气味大”等问题上,而深入研究对人体细胞的影响,日本可能最早发表了甲醛对肝细胞的影响,当时是对包括商场服装售货员在内的抽样研究,在电镜上清晰可见其变异。随着我国人民生活的提高,科技知识的普及,特别是对儿童的保护意识的加强,对甲醛这一问题,已经很敏感,非但对服装,而且对家庭装璜中的甲醛气体也非常重视。因此,我认为即使不是为了适应加入WTO后的形势,在国内也一天天的变得过不了关了。
各国对织物上甲醛的含量的规定,各不相同,众所周知,日本最严格,按照日本LAW-112/1973的标准;直接接触75ppm,外衣1000 ppm,0岁以下儿童20 ppm,英国小于500 ppm,德国规定直接接触也是75 ppm,婴儿20 ppm等等。在我国,解决这个问题,主要在于整理剂,当然不是说工艺不要重视。国内的“超低甲醛”树脂整理剂,不是说能做到50-70 ppm吧,我想;既然在技术上能解决,对于其它问题,诸如价格,供货,工艺等问题都好商量,我想纺织物上释放甲醛的标准应与国际接轨,定得严一些为好,应参照日本的标准为佳。对国内市场,特别是儿童用品是有利的,至于出口更需要,何况长期以来出口纺织品往往是采取“合同标准”的,如果标准订低了,没有竞争力。当今全球都在搞“环保”,讲“绿色”,我们订低了,其它纺织品出口大国和地区可能会更具竞争力,当然标准订的高了,对整理剂市场会是一大冲击。我认为,必须忍受这种“阵痛”,才能最终促使整理剂水平的提高。使我国纺织品上甲醛释放量与国际接轨,这不仅仅是一个印染技术问题或是贸易上问题,我认为牵涉到我国对全球环保意识的态度,也是泱泱大国文明的表现。